400-0678-099
400-0693-666
公司简介
发展历程
领导致辞
管理团队
组织架构
荣誉资质
联系我们
公司新闻
通知公告
停气通知
百日行动
企业理念
职能理念
企业标示
文化活动
服务理念
业务办理流程
在线缴费
电话服务
服务网点
社会服务承诺
政策文件
服务规范
服务指南
互联网+服务
天然气基本知识
规范安装
安全用气
安全服务
管道保护
法律法规
宣传资料
人才理念
人才培训
燃气报装
预约安检
预约点火
预约维修
1)用户不得自行安装、改装、拆装户内燃气管道设施。 2)用户不得因改动房屋结构或装修将燃气管道设施暗埋在墙、地板或天花板内。如果用户需要将燃气管道暗埋在墙体、地面回填层内,或暗封在吊顶空间、橱柜内部或底部、墙面上,可向我公司提出申请,由我公司安排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、使用专门的材料进行施工,以保证暗设工程的安全。 3)用户不得因改动房屋结构或装修将燃气管道设施置于浴室、卧室及密封室内。 4)燃气管道与明装的绝缘电线的净距应不小于25cm,与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的净距应不小于5cm,与电插座、电源开关的净距应不小于15cm。 5)嵌入式燃气灶具与灶台连接处应做好防火密封,灶台下面的橱柜应根据气源性质在适当的位置开总面积不小于80cm2的与大气相通的通气孔。
版权所有: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中原大厦
备案号:豫ICP备05010680号-1